雇主责任险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企业、用人单位等)所雇佣的员工(全职或临时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企业、用人单位等)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企业、用人单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既有一致性,同时也有区别:
一致性:都是以员工发生“工伤”为重要的理赔条件,且理赔标准(主要是伤残定级标准等)基本上都是《工伤鉴定标准》为准的。
区别性:
1、保险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是员工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比如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作为劳动工作者应获得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解决员工发生工伤、职业病后,无论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按照劳动法规定,都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也就是说雇主责任险则可以有效地转移企业在员工工伤中应负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赔偿方式及赔偿类目不同:
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及赔偿类目
工伤保险一般情况是在确定伤残保险金理赔金额后,直接将钱赔给受伤的员工;而雇主责任险则是在企业将钱赔给员工后再赔给企业,减轻企业的经济损失。
3、缴费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是企业按月以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责任险则是按照员工的岗位职业类别、保额等确定年度(月度)保费,然后一次性缴纳保费(随着人员增减可以增加或退回部分保费)。
4、可参保时间不同:
工伤保险一般是每月在固定时间向社保部门提交新员工名单,之后工伤保险开始生效;
雇主责任保险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提交新员工名单,保单保全后的次日或者合同约定日之后开始生效。
5、赔偿金额不同
虽然两者的基础赔付范围基本一致,但是工伤保险的身故伤残理赔金额是以生前员工工资和社平工资为准的;而雇主责任保险则是以合同约定为准。
3、雇主责任保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又是什么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的产品性质有着极大的不同,这也就延伸出了两类保险产品的其他不同点:1、产品性质不同
团体意外伤害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所以更多的时候团体意外险是作为员工福利计划出现的。
而雇主责任险,更多的是在解决企业责任的角色上出现的,所以不是一个单纯的员工福利计划(附加24小时意外伤害责任后可以作为员工福利计划的一部分出现);
其他不同,包括了:
赔款给付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是在雇主向员工赔款后,赔给企业的;团意险是直接赔给员工或者是员工的法定受益人的;也就意味着如果是工伤事故,团体意外险向员工或员工家属赔偿后,员工和家属依然可以向企业主张工伤赔偿;
伤残定级标注不同:雇责险是按照工伤标准进行伤残鉴定的;团意险是按照《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伤残鉴定的;
保障范围有差异: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工伤保障范围的死伤为基准,可以附加多项类工伤赔付范围的保障责任;而团体意外险主要是保障意外死伤及医疗费等责任;
承保公司有差异:团体意外险,是任何一家人身险和财产险公司都可以承保的;但是雇主责任险的承保公司只能是财产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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