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离婚过错方造成受害方的实际财产损失,过错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据此,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主张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