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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十二年国家可以安排工作嘛?

2024-04-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军士12年退伍后会安排工作。

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士官退役时服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部队里有特战旅,作战连队的兵,统统都是特种兵;但性质上还是义务兵,退伍时,国家在安置政策上并没有特殊的规定,与别的义务兵是一样的。

2、军人退出现役,国家安排工作的,叫转业,不叫退伍。有资格享受转业安排工作的,是军官或服役达到12年以上的士官(中、高级士官)。

3、义务兵退伍后。国家原则上是不安排工作的。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当兵12年,也就是部队的三期,属于中级士官。退伍复原的话,钱是不少的,按照去年的标准,正常地区的3期退伍能拿到40多,排除边远地区。转业的话只能拿到15万左右,两者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给你的建议,主要看你个人的想法,如果你想安稳的过,各方面都比较稳定的话,可以选择转业,安排个工作至少也是个铁饭碗。如果想创业的话,或者急需要钱的话,可以选择退伍,毕竟复原费也是很多的。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四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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