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评定标准
1、分类分级管理实行计分制。本标准总分为1000分(不含加分项),其中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标为300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指标为400分,职业卫生管理指标为100分,事故与应急救援管理指标为200分。 2、“★”代表该项目为否决项,凡评定标准中存在一项(含一项)以上的即定为D级生产经营单位。 3、每项扣分以扣完评定分值为止,不倒扣。
4、被评定单位不涉及本标准的某些评定项目时为缺项,该项按满分计算。
二、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汇总表
(一)工商执照登记内容栏
1、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企业类型、主要经营范围、成立日期项依据工商执照登记内容填写。 2、企业所在区域项填写企业所在区、街道(镇)、社区名称及邮政编码。
3、其他有效登记号项:法人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非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有效的执业执照号。卫生、教育等无工商执照,可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等
有效执照号码。
(二)企业安全机构及其他栏
1、安全机构名称项填写企业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名称。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务以及联系电话、企业从业人数、主要产品情况按企业实际填写。 2、企业类别、有无重大危险源、有无生产或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认证信息项在相应的□处打“√”。如有重大危险源、生产或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在备注栏处填写具体内容。
3、行业主管部门项填写被评级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名称。 (三)评定结果栏的填写
1、评定项目的评定分值、否决项、评定等级由评级人员填写并签名确认,如有否决项的,在备注栏处填写具体内容。
2、评定结果确认项: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评定结果的确认,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处签名并盖章确认。企业负责人拒绝签名的,在签名栏处注明情况。 3、评级部门对评定人员作出的评定等级进行确认,在评级部门处填写分级结论并盖章确认。
4、加分项。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加50分。通过安全标准化复评的生产经营单位评为A级。 5、生产经营单位等级的确定。
A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950分以上,从业人员超过100人或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机构复评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B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600分以上,950分以下;或总得分在950分以上,从业人员小于100人的; C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400分以上,600分以下的; D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400分以下或存在否决项的。
(四)其他要求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 2、对无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零售店面,不进行分级评定。
3、评定时应提取被评定单位的工商执照(或有效执业执照)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说明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类。
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汇总表(危险化学品类)
区 街道(镇)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工商执照登记内容 主要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类型 企业地址 企业所在区域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评定结果 评定项目 邮政编码 ¥ 成立日期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本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栏 由 评 事故与应急救援管理 □是 □否 职业卫生管理 评定分值 区 街道(镇) 社区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万元) 级 加分项 人 合计 员 填 存在否决项 性质 企业类别 □危化品生产企业 □危化品经营企业(□有储存设施 □无储存设施) □危化品储存企业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有 □无 有无生产或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职 务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安全标准化认证(□一级 □二级 □三级 □ 级) 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 □生产 □经营 □无 写 评定等级 评定人签名: 有无重大危险源 安全机构名称 企业安全机构及其他 备注 安全机构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数 主要原料、产品 认证信息 评 定 结 果 确 认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分级结论: (评级部门盖章)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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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评定表(危险化学品类)
评定指标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300分)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50分) 3、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监局备案。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30分) 应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考核要求。 评定项目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扣分说明 得分 (一)资质证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取得危(0分) (二)组织机构(30分)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检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 未制定责任制的,扣30分,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0 分,制度不完善的,每项扣5分。 未执行“三同时”的,扣20分。 未定期评价的,扣30分,评价结论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 1、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扣10分。 (四)三同时管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理(20分) (五)安全评价报告(30分)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报告有效,评价结论符合要求。 1、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2、未登记建档的,扣10分。 3、未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扣10分,未告知从业人员应急措施的, 扣5分。 4、未到安监局备案的,扣10分。 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5、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周边的防护距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离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6、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应安装图象信息监控系统,6、未安装图象信息监控系统的,扣10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视频监控。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提取标准。 (七)安全生产投入(30分) 2、建立安全费用台账,专款专用。 分。 1、未建立制度的,扣10分。 2、未建立安全费用台账的,扣10分,未专款专用的,扣5分。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3、每少一人保险费的,扣5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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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八)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规章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0分。 2、规章制度不完善,发现一项扣5分。 3、操作规程不全,每缺一岗位扣10分。 4、操作规程不完善,发现一处扣5分。 规程(50分) 9、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10、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11、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安全管理制度; 12、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4、其他有关管理制度; 15、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部门的安全资格证书。 全资格证书的,扣40分。 2、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上岗的,每一人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次扣10分,有证但未持证上岗的,扣5 分。 3、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0分) 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3、从业人员未进行教育的,每少一人次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事故案例及危险化学品相关专业知识。 4、种类及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不得少于4学时。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4、教育流于形式的,每一人次扣3分。(如相同笔迹、内容无针对性、无签 字等)。 扣5分(无教育记录视作未教育), 学时不足的,扣3分/人。 3
1、 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2、 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3、危险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 4、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 (十)安全生产各种记录档案(20分)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记录档案。 7、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8、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9、建立化学品档案。 10、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记录(流向、储存量和用途)。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400分) (一)设备设施安全现场检查(80分) 4、特种设备及厂内车辆应符合有关要求,应定期进行年检。 3、设备设施应装设符合防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使用淘汰设备及危及生产安全的工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2、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艺、设备。 3、没有安全装置的,发现一处扣10分,安全装置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扣5分。 4、发现一台特种设备无证运行的,扣10分;到期未办年检手续的,每台 扣5分。 5、通讯、报警装置损坏的,扣10分,无醒目标志的,扣5分。 6、压力容器无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扣406、压力容器有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检测报告,室外储罐设有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和避雷设施。 分,无检测报告的,扣10分,室外储罐无导除静电装置的,扣10分,无避雷设施的,扣10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1、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1、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设备设施的,发现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一处扣10分。 1、各项无记录档案的,分别扣10分。 2、记录档案不完善的,扣5分。 5、通讯、报警装置保持完好、并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
1、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其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相关专业知识及应急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60分) 2、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3、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进入危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场内停放和修理。 1、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星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米;与厂外道路(路边) 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米。 2、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米。石油化工(三)建筑安全距离(40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 现场检查, 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米。 项。 3、甲类厂房、甲、乙类液体储罐等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 倍。 4、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m,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米以上距离。 5、加油站、石油库与其他建筑物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按危险区域等级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配置相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 1、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四)电气安全(20分) 2、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3、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定期检测,阻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现场检查,不合格的,每处扣10分。 4、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经过申报审批,有专人管理,架设和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式用电设备应符合要求。 6、局部照明行灯、机床设备工作灯以及潮湿狭窄场所、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7、配电室建筑及设施配置应符合要求,电缆坑(沟)、机坑要加盖板或护栏。 2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0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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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防护用品穿戴(60分) 1、危险作业(如高空、高压、带电)和有毒有害作业人员1、现场检查,不合理配备的,一处扣 都应配备专用劳动防护用品。 10分。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储存方式、储存条件、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储存场所的建筑结构,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电气安装,避雷及防静电设施,建筑物内配备设施,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2、仓库、库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储存场所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标志。 2、防护用品不合格的,一处扣10分。 3、不正确穿戴的,一处扣10分。 (六)储存安全(30分) 5、甲、乙类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丁类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不燃烧隔墙和楼板分 10分。 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 6、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 7、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8、根据危化品特性,露天堆放应符合防晒、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等检测仪表及超限报警、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漏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发现一处扣10分。 级选型,正确敷设安装。 3、凡因产生静电而容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堆放、贮存、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库房、车间或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并有醒目警示标志,危险品堆放、贮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防火防爆(60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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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区域、设备、储罐、仓库、装卸设施应远离各种引爆源和生活、办公区,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6、爆炸危险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7、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 按规定做水封井外,还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切 断阀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 9、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 现场环境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生产企业的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2、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防静电装置,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配置防静电用品用具。 (八)现场环境安全(50分) 3、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能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 5、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 6、在员工可能到达的梯口、通道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处应装设防护设施。 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出口。 三、职业卫生管理 (100分) (二)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20分)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职业卫生工作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专(兼)职人员。 (一)职业危应及时、如实向当地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法定职业病目录查申报资料,未及时、如实申报的,扣20分。每漏申报一项扣5分。 1、未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专(兼)职人员的,扣10分。 1、现场检查,不合格的,每处扣10分。 ★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 害申报(20分) 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接受其监督。 2、操作规程不全,每缺一项扣5分。 3、无职业卫生档案的,扣5分。 4、记录不规范的,扣5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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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病管理(20分) 避免发生职业病。 1、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一年内发生职业病的,扣10分/例。 得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1、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2、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2、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3、按规定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应根据工种特点需要,设置必需的生产性辅助设施(浴室、厕所、女工卫生室等)。 (四)职业卫生现场管理(40分) 6、对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两年监测一次。 6、查当年的监测数据。无《监测报告书》的,扣20分。 3、未进行健康检查的,每一人次扣5分。 4、无辅助设施扣10分,不完善扣5分。 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5、未设置公告栏公布的,扣10分;公栏。 告内容不全的,每发现1处扣5分。 7、生产场所有毒有害作业监测点,应符合国家关于生产场7、有毒有害作业监测点合格率在80%以所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 下或存在四级危害场所的,扣10分。 8、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起作用的, 8、有害作业点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措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完好有效,管理、使用、维修等应该明确责任。 扣10分;未建立保养维修记录的, 扣5分。 9、现场提问和现场抽查。发现不按规定使用附具中文说明书的或不清楚化 学品成分的,扣5分。 1、无事故档案的,扣30分。 9、清楚所使用有毒化学品的成分,使用化学品附具的中文说明书。 1、应建立事故档案。 (一)事故管理(70分) 2、应按要求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应落实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管理与应急救援(200分) 2、无隐患改正措施记录的,扣20分。 3、事故责任者未处理的,扣20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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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指挥(10分)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 1、未建立指挥系统的,扣10分。 2、职责明确不清晰的,扣5分。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1、无应急救援器材的,扣40分;应急好。 救援器材缺陷的,扣10分。 2、未建立急通讯网络的,扣20分,应急通讯网络不畅通的,扣10分。 (三)应急器材(40分) 2、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3、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救援器材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3、无救援器材柜的,扣10分,未定期维护保养的,扣10分。 1、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1、无应急救援预案的,扣80分;预案救援预案》。 (四)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80分) 3、定期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4、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 加分项 决定项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50分的加分 通过安全标准化复评的生产经营单位评为A级 3、未定期进行修订的,扣10分。 内容缺项的,扣5分。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有2、未进行演练的,扣20分;演练无记演习过程记录,有演练效果评价和改进意见。 录的,扣10分。 4、未备案和通报的,扣10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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