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经营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经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为共同投资人,坚持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双方以出资额度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为准,对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享受利益分红。
二、合伙经营项目、工作范围及合作方式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占地面积X平方米;
3、项目合作期间为:自201X年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项目结束后,合作展览期限需顺延的,或需变更场地的,双方需在本协议期限结束前的10天内协商并另签合作协议,开展筹备工作。暂定于201X年X月X日,设备开始进场安装施工。
4、项目工作范围:前期的关系运作、社会协调、筹备策划、预算洽谈、方案编制、招商推广等工作,正式进场施工的准备工作,以及项目开业的开幕式、日常接待游客、场馆安保、后勤等事宜;
5、项目合作方式:甲乙双方以认股方式出资,甲方占项目总股份的X%,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X%;
6、出资方式:出资方式采用实资支付,项目开工前期,甲乙双方设立银行共管账户,甲方向共管账户转入资金X万元(大写:XX万元整),乙方向共管账户转入资金X万元(大写:XX万元整),共计XX万元(大写:XX万元整)为项目启动资金,定于201X年X月日前,启动资金全额到位,若因任何一方拖延导致工期延误,则该方承担相应损失。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并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
2、该项目不可预见的投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3、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甲方X%、乙方X%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方X%、乙方X%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4、销售和运营的盈余利润按约定的X%和X%比例分红,项目结束后进行结算。
四、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A负责项目场地审批和协调,水、电等配套资源的办理和协商,提供场馆、场地内需要的供水、供电来源及线路规划;负责向乙方如实说明与会展区域有关的场地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信息;以及其他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事项的办理;
B负责确保在项目活动期内正常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场地;
C项目安装施工期间与场地管辖部门争议的解决;
D主导社会推广、企业招商工作以及工作中与政府或当地管理部门的对接事项办理;
E主导场馆装备、游客棉服、广告展示位等事项招商工作;
F项目进场施工期间,对安装施工质量进行监管;配合安保小组检查各类安全隐患;
G开幕式嘉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H票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2、乙方
A负责项目施工进度跟进;
B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社会推广和企业招商工作;
C票务印刷和制作;
D安保人员招录和培训;
E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采购;
F配合甲方进行场馆装备、游客棉服、广告展示位等事项招商工作;
G负责场馆区域范围内公共设施的挪位及合理使用;
H负责场馆搭建、设备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特别约定
1、甲方应在项目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甲方有权利随时知悉乙方工作的进度,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进行反馈;
2、非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使用场地或公共区域物品、设施和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实际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3、本协议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自行销售其他商品,如有需要,需经双方协商决定;项目活动期间销售盈利按股权分享,即甲方X%,乙方X%;
4、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协议项目内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双方商议许可,不得对外披露;
5、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争议解决:在分配利润或分担债权时,如有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鹤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传媒有限公司乙方:传媒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