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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3

2024-07-18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部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部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2、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3、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管理规划部。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

  (2)库房管理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各部门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安全部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其余资料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计算机网络安全

  (1)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网络研发中心。

  (2)计算机网络安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每个驾驶员用车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严格防范车辆交通安全。

  7、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保安部门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4)公司办公室委托各部门综合办公室办理本部门持物出门证。其他部门的持物出门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对外发货须持有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发货通知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门手续。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2、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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