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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是不是意味着已经开始再审了

2024-07-08 来源:欧得旅游网

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1.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2.申请人为当事人或特定案外人。3.提出申请在法律效力后两年内。4.向有管辖权的上级法院提出。5.必须有法定的再审理由。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

拓展延伸

再审程序启动: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到达

再审程序启动: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到达意味着原先的民事案件将重新进行审理。该通知书通常由法院发出,告知被申请再审的一方需要进行应诉。这意味着再审程序正式启动,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重新判决。被申请再审的一方需要及时做出应答,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辩护意见。再审程序的启动为当事人提供了重新辩论和申诉的机会,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被申请再审的一方应认真对待通知书,准备充分,以便在再审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再审程序启动后,被申请再审的一方应及时做出应答,提供相关证据和辩护意见。再审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重新辩论和申诉的机会,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被申请再审的一方应认真对待通知书,准备充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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