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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

2024-06-26 来源:欧得旅游网

物业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

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1.目的规范房屋租赁代理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的良好信誉,便于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开展。

2. 适用范围物业组经管的房屋租赁代理物业的管理。

3. 职责

(1)物业组负责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实施和跟踪。

(2)财务部负责有关费用的核收。

(3)管理处主任负责租赁代理工作的监督。

4. 工作规程

(1)物业组文员做好业主的放租情况的登记.。

(2)合同洽谈A、就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租赁期限等与来访单位进行报价、洽谈。

B、对要求现场看房者,积极安排陪同看房。

C、未出租的房屋的钥匙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标识。

(3)合同的拟定及签订A、根据双方洽谈达成的条件,拟定"房屋赁合同",并按合同评审程序进行合同审批。

B、承租方负财务部交纳租赁保证金。

C、由业主及承租方签署合同,并由双方及管理处存档。

D、合同签订后送房屋租赁物业部门鉴证。

(4)出租房屋的交付A、承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后,即与承租方办理出租房的验交手续。

B、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的钥匙。

(5)合同的变更: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的有关合同价格、租用面积、租用期限、交款日期等的变更,经双方同意,按合同的评审程序重新审批。

(6)合同的终止:凡合同的终止皆应按合同中的具体条文进行。

在承租方搬离时物业部应派人在场提供适当的帮助及监督其搬离,防止因搬离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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