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由谁承担责任
首先,邮政企业。
第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其次,非邮政企业。
第一,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照习惯也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物品在运输中损坏,该由谁来承担损失呢?
大家首先就要清楚各自涉及的合同,权利及义务范围。买家虽然作为收货人,但交易(合同)仅存在于买家与卖家之间,相互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买家支付商品金额,卖家交付货品,买家只用关心自己有没有如约收到货物,若没有,可以要求卖家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
而运输合同则是存在于商家与货运公司之间,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为:商家交付货物及运输金额,而运输公司则负责将物品运输到指定地点。也就是说,很显然的,商家对买家负责,而运输公司则是对商家负责;因而当商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已经无法履行义务时,商家有权要求承运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简单的说,就是商品在运输中出了问题没有如约送到消费者手里,那么这个损失是应该由承运方来负责的。
至于在运输中,承运方承担的责任的的大小(义务范围)则是不统一的,比如说,在一般情况下,承运方依照合同规定只需要将货物运输到制定地点就行了;但经常有一些易碎物品等可能会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这个损失该由谁来赔偿呢?这就要看商家与承运方之间的合约内容了,若双方约定了商品的质量(比如说进行了质保),那么如果有损坏则承运方应该赔偿。
简单的说,商品只要还没到消费者手里,那么消费者是不承担任何损失的,一般来说遇到物品被烧毁等无法运输的情况,是由承运方来承担损失。至于赔偿多少,也是按照合同约定来,但运输物品有价格高的价格低的,一般情况下赔偿标准都是一致的;若是贵重物品进行了价格保护的,则是按照新的合同内容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