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通常情况下,合同可以约定存在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押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为人民大众所广泛运用。因此,建立相关法律制度,规范涉及押金的经济活动,对于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制度价值。具体在:
1、押金能有效地保障债权的实现,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保障交易安全;
2、押金能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利益,起平衡器的作用;
3、押金既然是一种物的担保,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原则,当事人设定的物权只能是法律上有规定的,法律上未作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否则,法律将否认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