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注销,因为社保卡注销需要符合相应条件。
1.持卡人因为死亡或者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可以申请注销社保卡
2.在换社保卡时,持卡人在领取新的社保卡之后,旧卡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收回,然后旧卡可以注销和物理破坏。
只有产生如上两种情况,当地社保机构才会允许你申请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