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应聘员工):
甲方 与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权,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方聘任乙方为本公司经理,负责本公司销售团队的销售业绩和人员管理工作,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五天,每周休息天为双休,月休息8天。每天工作时间为 8.5 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如有变更,甲方需将实情告知乙方,如乙方不能接受安排,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三条 劳务报酬
1、乙方基本月薪为 元/月(含当月满勤),绩效工资为1000元/月,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2、工作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来执行。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四条 生活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 劳动纪律要求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未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未履行工作职责,甲方将扣除乙方劳动所得报酬。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相关工作细节和文件,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转与法律方式处理,并予以严重返款处理。
4、乙方单方解除合同,需最少提前30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交接完工作,否则属自动离职,甲方不予支付薪资。
5、正式转正以后,乙方多次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甲方有权利予以辞退。
6,乙方离职以后两个月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类似或者相同的工作。(仅限于领导岗位) 7,任职期间不得泄露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以及客户信息。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