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杜绝纠纷,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经营范围:
员工超市的经营商品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文化用品、面包饼干、方便面等干点心、饮料、糖果等:
内部不能开小吃店,不能经营馒头、生煎、包子、面条、饺子等食品;不得经营油烟过大的明火烧烤、铁板烧等产品。不能经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
二、承包期限及费用: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_____月_____日至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承包后每月承包费用前提前15天一次性交付下季度承包费,逾期每天按3%的月承包费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半月,自动解除合同;
3.承包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店内一切电器和固定物品由甲方配备交于乙方使用必须保证承包期间电器及物品等处于完好状态否则按原价赔偿;
三、门店货源相关事宜:
乙方采用自采形式,但要在保证食品安全以及价格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上架,如果因食品安全以及其他所有问题产生刑事、民事、经济赔偿等情况,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超市用房,提供室内简装,水、电到位。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营业时间、食品卫生、超市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有权对超市经营中,有严重影响后勤区域环境卫生及安全的商品进行干预和制止。
3.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超市存有腐烂变质食品。
4.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员工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营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严禁经营“三无”或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门店经营价格应与市场价格保持平衡。
5.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超市室内及门前的清洁卫生。
7.严禁乙方向员工赊帐,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8.店铺若要进一步装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或因乙方的原因中途停止承包的,必须恢复甲方交付时的原样,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整体建筑结构,也不得自行分割分租转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承包金不予退还。
9.员工超市内由乙方添置的其他可移动设施,在承包到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应自行负责员工超市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先由甲方口头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未及时整改,则由公司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每次书面整改意见就乙方违约的具体情节,写明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并给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罚款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2.如罚款之后无明显改进的,或者与甲方管理人员发生冲突的,则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其它相关事宜:
1.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如违规,甲方有权提前合同终止,并不返还租金。
3.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
4.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贵州鲁能矿业有限公司(煤矿)所有。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