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分后应当在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天不去缴纳罚款的,会产生滞纳金。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