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可辞职,但不建议,因单位停薪留职,辞职无工资。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出,未提申请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未按时申请由单位负担费用。
法律分析
能。
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可以随时辞职的,可以在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之后再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但是一般不建议辞职,因为在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是停薪留职的,即照常发放基本工资,但是如果辞职,就没有工资,但是辞职是不影响向单位或者是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索赔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拓展延伸
工伤鉴定申请对离职后就业的影响
工伤鉴定申请对离职后就业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首先,工伤鉴定申请可能会对个人的就业前景产生直接影响。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个人可能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和补偿福利,但同时,潜在雇主可能会担心雇佣一个有工伤记录的员工,从而影响到离职后的就业机会。其次,工伤鉴定申请可能会对个人的心理状态产生影响,例如产生焦虑和自卑情绪,进而影响到面试表现和职业发展。此外,工伤鉴定申请的处理时间可能较长,延迟了个人重新就业的时间。因此,个人在申请工伤鉴定前应权衡利弊,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工伤鉴定申请对离职后就业的影响是复杂而重要的。一方面,工伤认定可能影响个人的就业前景,因为雇主可能担心雇佣有工伤记录的员工。另一方面,工伤申请可能对个人的心理状态产生负面影响,如焦虑和自卑情绪,进而影响面试表现和职业发展。此外,工伤申请的处理时间较长,可能延迟个人重新就业。因此,在申请工伤鉴定前,个人应权衡利弊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做出明智决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