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10天—20天内定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定责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事故发生:发生了交通事故,即有车辆、行人、物体等发生碰撞或者接触的情况,或者有车辆、行人、物体等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损害的情况;
2、交通事故的行为违法:事故发生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行、占用非机动车道、闯红灯、未按规定让行等,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3、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事故发生后,需要确定造成事故的因果关系,即哪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的发生;
4、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包括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需要进行评估和确认。
综上所述,在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时,需要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分析后作出责任认定。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依据交通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时期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每个人都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