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需要按照当初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是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来分割,这是由于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财产的分割意见。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如果想要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那么需要拿出相关证明前夫(妻)之前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了诸如工资等共同财产的,若是想要离婚,那么不管是采取协商、孩纸起诉的方式离婚,都需要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办法。当然,若是并不存在共同财产,则通常需要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转移涉嫌什么犯罪
不经过夫或者妻一方的同意,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是非法行为。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如果其行为被证实,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予以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