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2.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3.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登记的合法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材料,如出让合同等;
2、到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等级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3、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则登记造册,并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集体土地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