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因为行政处罚只是法律规定规范社会秩序手段之一,所以没有必要对违法者作出三十天那么严重的处罚,二十天已经足以对其起到教育作用;
2、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取消关于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可以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明确他们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3、治安案件讯问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已经将治安案件的讯问查证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缩短为最长不超过12小时;
4、公安机关及民警办案应遵守行为规范。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具体规定。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 的惩罚措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五条 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