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车子归属问题:男方婚前车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婚后男方个人财产购买的车一般也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需协商分割,无法协商可由法院判决;女方父母陪嫁的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不分割,可离婚后过户;借名购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车辆在男方名下的分割方式如下:
1、若男方的婚前车辆没有特别约定,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若车辆是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除非有另外的约定,一般不会分割。
3、若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分割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方法进行,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由于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因此应判归男方所有,并由其对女方进行补偿。
4、若车辆是女方父母陪嫁的,这种情况下不应进行分割,因为车辆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男方名下,法院也不会支持分割,可以在离婚后申请过户登记。
5、如果他人借夫妻某一方的名义购买机动车,并且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不应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