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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签的租赁合同怎么办

2023-09-30 来源:欧得旅游网

首先买车位签的是租赁合同应按具体的合同约定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当事人间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出租车位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

其次在一般实践中,如果用租赁合同约定车位的请了解清楚车位的权属情况,根据小区内的规划,车位一般会分为人防车位和普通车位,两个车位在权属证明上存在较大差别。

一、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车位

在一般的实践中,常见的车位购买情况有用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

租赁合同,出租的一般是车位的使用权,属于无产权的车位,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即承租的是20年的车位使用权,此处是一般情况。

买卖合同,买卖的一般是车位的所有权,属于有产权的车位,车位的使用期限是70年。

二、人防车位和普通车位的区别

1、从专业角度区分

(1)从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战时出入口,防毒通道和密闭通道。

(2)从防护功能上看是否有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

(3)从结构内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爆荷载冲击波的设计,地下室顶、底板以及侧墙厚度都明显高于普通民用建筑,一般都是全埋式的建筑。

2、从非专业角度区分

(1)独立的人防地下室都有人防口部,门为比较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门,很容易分辨出来,里面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

(2)

如果在地下室里面划分区域建设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区都被要求进行集中处理,那么人防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车位。

(3)

有一些上万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里面有很多防护门,识别还是有难度的,可以通过观察小区规划图来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车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报规划的时候已经明确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这些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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