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标准:首先会对土地使用者或者是单位的使用土地和开发利用土地的一个实际情况做一个评估,结合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综合的去制定一个补偿方案。
一、重庆农转城建房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并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二、征地批复的程序是什么?
首先需要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征地方案公告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征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地和供地。
三、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不可以申请土地征用
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正常进行土地征用的。如果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尽快办理。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子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为集体所有或国有划拨土地。虽不会影响到房产的所有权和未来的房产交易,但如果房屋需要拆迁,可能无法获得有关土地征用方面的补偿。对没有证的土地征用时要参照有证的补偿标准补偿,但是由于违规修建的只补偿土地部分,对地上建筑部分只能得到很少的补偿,所以最好去补办一个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