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等功其实不容易立,不然这么多警察和士兵,早就做到人手一个了。警察立三等功主要是精神上的奖励,立功表可以装入个人档案,一次性发两千元奖金。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一)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积极参加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稳定、治安防范管理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依法行政,文明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成绩突出的;
(三)锐意进取,勇于探索,有理论创新、革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训练,努力提高警务技能,成绩突出的;
(五)爱岗敬业,保持良好作风,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
(七)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的;
(八)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好事,办实事,成绩突出的;
(九)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