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金的数额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经济状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对经济犯罪或财产损失犯罪,可按涉案数额或直接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保释金可能会退还,但若决定没收保证金,需经严格审核并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没收后需上交国库。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责令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需遵循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保释金一般要多少钱
保释金被称作保证金,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缴纳保证金,不能说是以金钱换取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以金钱作为担保,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关机关的工作正常到案,则返还保证金。那么,保释金会退还吗?
1、采取保释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释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释金的数额。
3、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释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释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保释金会退还吗?
保释金会退还吗?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结语
保释金的数额是根据多个因素来确定的,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一般来说,保释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对涉及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保释金的数额标准。保释金的退还与是否正常到案有关,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关机关的工作正常到案,则保释金会被返还。若保释金被决定没收,有相关的复议程序可供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