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流程一般为:
1、领申请表登记审核;
2、验车;
3、交行驶证、车牌;
4、缴费;
5、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回收公司解体照像;
6、查验解体情况;
7、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整个处理过程一般在20天左右完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