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需向法医咨询,律师无法凭简单陈述判断。误工费根据实际损失计算,需提供工资证明和医院证明。护理费需医院出具护理证明。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交通费等,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
法律分析
1、伤残鉴定属于法医转业,需根据病志和治疗情况综合评定,律师根据您的简单陈述无法作出判断,建议携病志向当地的有关法医咨询。
2、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的天数和本人工资水平按实际损失计算。护理费根据医生确定的护理等级和需护理期限确定。营养费(对应项目为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按实际住院天数确定。精神赔偿金无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伤害法院不予支持。
3、除伤害与公交公司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外,误工费需要工资证明和医院出具的需休息而误工的天数的证明,护理费需要医院出具的的确需要护理的证明,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住院病志。
4、除以上费用外,赔偿项目还有医疗费、交通费等,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与赔偿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与赔偿程序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伤残等级评定通常依据伤残程度、身体功能损失程度以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定程序包括申请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定委员会的评估和作出评定决定等步骤。评定结果将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的确定,赔偿金额通常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失赔偿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与赔偿程序的目的是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与赔偿程序是为了保障受伤者的权益而设立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除了伤残等级评定外,还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其他赔偿项目。请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证明、医院出具的休息天数证明等,以便律师能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同时,建议您向当地的法医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伤残评定结果。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公正、合理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致残程度分级:5.1一级
5.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5.1.2颈部及胸部损伤
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5.1.3腹部损伤
1)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
2)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切除术后,需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术后肾衰竭。
5.1.4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2二级
5.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2)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偏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
5)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
5.2.2头面部损伤
1)容貌毁损(重度);
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完全缺损;
3)双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4)双眼盲目5级;
5)双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5.2.3颈部及胸部损伤
1)呼吸困难(极重度);
2)心脏移植术后;
3)肺移植术后。
5.2.4腹部损伤
1)肝衰竭晚期;
2)肾衰竭;
3)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5.2.5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其余任二肢体各有二大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双上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