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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的责任是什么

2023-09-24 来源:欧得旅游网

在建筑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的责任是民事责任,也即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造成损失的;

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造成损失的;

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造成损失的;

4、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的。

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什么情况下需要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建筑法》和《条例》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3、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4、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

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设计,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等多个部门,而建筑工程一般又是在露天环境中施工,所以质量事故的发生总与某种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和各级管理机构状况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关。

诸如,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标投标,从而造成无证设计,超标承包,违章施工等,必然产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地质资料不足和勘测不准确,加上处理方案不当或质量不高等,造成地基承载能力不足或地基变形太大,很容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选择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或构件制品质量不合格,也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建筑工程设计中,设计构造不当,计算简图不准确,结构计算出现错误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严格按照图纸作业,不经设计单位允许,随意改变设计,造成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质量低劣。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较差,施工管理水平不高或混乱,施工顺序出现错误。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荷载超过了设计规定值,或者地面堆载太大温度、湿度及特区的变化影响;酸碱盐等物质的化学腐蚀。自然界的不可抗力,社会的战争,罢工等也有一定影响。

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特点

1、工程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为满足各种特定的使用功能要求适应自然环境的需要,建筑工程的产品种类繁多,且各地的气候、地区条件不同,施工条件不同。如建筑物的开裂,可能是设计构造不良,或出现计算错误,或地基沉降过大,或出现不均匀沉降,或温度变形,或干缩过大,或材料质量低劣,或施工质量较差,或使用不当,或周围环境变化等,可能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

2、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发生过程质量问题往往会给单位带来诸多麻烦和困难。有的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的会给工程留下隐患,有的会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会使建筑物成为危房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所以要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3、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多随时间、环境、施工条件等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例如,钢筋混凝土大梁上出现裂缝,其数量。长度和宽度会随着周围环境温度,湿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能逐步发展成构建的断裂,以致造成工程倒塌。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性。一些常见问题经常象病医院经常发生被称为工程质量通病。如,混凝土裂缝,砂浆强度不足,预制构件开裂,房屋卫生间和房顶的渗漏等。还有就是同类型的工程质量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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