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置依据:质量事故的实际数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如工程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并经相关方认可的文件。有关技术文件、档案及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建筑市场规定》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置: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