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措施是什么
1、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措施如下:
(1)加强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交通安全的检查落实工作;
(4)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要奖罚分明;
(5)交通运输各个参与主体和交通运输各个生产主体有效协调,共同预防交通事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