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赔偿女方身体损失,但是前提是女方的身体损失是因为男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的,且夫妻二人还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女方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男方赔偿自己的身体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发生上述情况,那么男方不需要在离婚时赔偿女方的身体损失。
一、没有孩子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是因为男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别同居等行为而导致双方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因上述行为导致自己受到了损害,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结婚半年离婚彩礼归谁
结婚半年离婚彩礼一般是归女方所有,男方依法不享有所有权。不过如果双方存在以下情形即夫妻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退还给男方,此时彩礼依法归男方所有。
三、婚前彩礼离婚后能不能返还
婚前彩礼离婚后能返还,但是要满足法定退还的情形。离婚后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的,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所以只要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彩礼就可以依法予以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