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改名手续,只需将房屋证明书、身份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变更登记窗口即可。改变房地产证明书名称的手续,根据房屋交易的情况不同
(1)夫妇另一方作为所有权人的男性或女性在结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地产,或者用双方财产购买的房地产,房地产证明书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对方要求在房地产证明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也很简单。
(二)夫妻离婚夫妇分享家庭共享财产。由于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共有住宅所有权归属于一方,不是现行的权利税政策规定征税的住宅所有权转移行为,而是房地产共有权的变动。
(三)房屋赠与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首先,赠与人与赠与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人、赠与人、赠与事项等相关内容。其次,房屋赠与的赠与人根据原住宅的所有票、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权利税,进行公证。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原房地产票、赠与书和公证书等书面资料。房地产管理机构发行住宅生产票和住宅共享票。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赠与人,此时,赠与行为履行完毕。
(4)家庭继承家庭,首先处理公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该家庭的所有权证明书和其他证明书、户籍簿和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书和其他公证处要求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更需要提供已经公证的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可持有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继承户籍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明书、房地产票原件、房屋平面图和地址图原件、以前购买住宅时的权利税完成证明书和权利税完成证明书,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在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