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补结婚证,照片要在办证机关现场重新拍摄的。因为结婚登记照的要求为二寸近期免冠半身合照,所以补结婚证的时候要提供新的结婚登记照,补结婚证要重拍照片。因此,补办结婚证的夫妻要重新在民政局或者外面的照相馆拍摄结婚登记照。并且,在补办结婚证的时候应带三张结婚登记照,其中两张张贴在结婚证上,一张供民政局留底。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