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转移:
第一步:将准备好的社保转移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转移代办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转移委托书一份,交给窗口业务员。
第二步:代办人在社保转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下模板上的文字。
第三步:在《**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单》上签字。
第四步:委托人将盖章的《**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起邮寄给社保转移人即可。
社保转移资料:社保转移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转移代办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转移委托书一份:备齐上述材料,赶往社保中心(你之前参保地的社保局)。
办理转移方式也是有两种的:
1、到社保局取号→排队等待叫号→排到你的号后,按照营业员的指示办理。
2、到社保局的一体机那里打印参保凭证,并办理社保转移。(不懂的直接咨询大堂经理)。
转移社保的时候需要注意下列事项:原参保地是否为劳动者出具了参保缴费凭证;原单位是否及时为本人转移了档案和社保关系;以及本人的缴费年限是否累计计算;本人的缴费金额是否依法合并在一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