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员工无故旷工,属于违法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 企业规章制度 中具有旷工多长时间就视为自动离职的话,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如果没有规定,企业可以书面通知或者以合理方式通知旷工者,限期上班;逾期的,即视为职工离职,企业就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 了。一般来说,要求其来上班的合理期限为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