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一、时候抚养权确定是否就会变更啊?
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抚养权,可以找对方商量,如果对方同意,双方变更抚养协议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的规定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夫妻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