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以下条件;职工或配偶户籍在购房所在城市或工作单位在购房所在城市;所购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材料: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外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盖公司公章)、个人社保权益记录(打印一年记录盖公司公章)。
3、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