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x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3天,即4月2日至4日,其中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1日(星期六)公休调至4月3日(星期一),4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原安排在4月1日(星期六)的课停上。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大学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