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小时。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如果室温高过32摄氏度,不要超过1小时。
2、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