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买方和卖方向房产交易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2、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3、缴纳税费:二手房税费的构成基本包括: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交易费、工本费、评估费等。
4、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1、核实产权:二手房交易纠纷中因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占少数,所以购房者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之前一定要核查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比如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如果二手房存在这些情况,先跟卖家针对这些问题协商解决办法,购房者一定要在确保不会产生二手房产权纠纷的情况下,再购买二手房。
2、二手房设施设备清点:很多卖家在出售房屋的时候都会把室内的一些设施设备留下来,作为跟购房者议价的筹码。如果买家觉得这些东西确实有点价值,以后用得上,那就要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跟卖家确认一下设备设施的品牌、数量、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是列一张清单,以方便在房屋交接的时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
3、注意费用结算:建议各位购房者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时候不要把房款一次性交完了,最后留一笔尾款,方便在交接房屋的时候结算其他费用。是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向小区的相关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的欠费情况,这些欠费可能是原房东以前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